一、编制背景
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按照《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20〕10号)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更大力度探索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规则,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准入准营体系,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辐射带动全市投资自由便利水平持续提升,制定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自由便利专项提升方案》(京商资发字〔2022〕6号)(以下简称《专项提升方案》)。
二、主要内容
总体思路:“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优势;务实有效,积极回应企业诉求;示范带动,发挥“园区开放”优势”。以八个“突出”八个“引领”为主线,进一步优化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向外国投资者充分展现北京自贸试验区的高水平开放,辐射带动全市投资自由便利水平持续提升,《专项提升方案》共八个部分22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突出开放压力测试,引领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聚焦生物医药、增值电信、汽车金融、自动驾驶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开放压力测试;优化自贸试验区外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制定北京自贸试验区重点领域外资企业投资清单指引;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试点,包括便利企业跨境融资、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制度、优化在华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等内容;共3条措施。
二是突出“准入即准营”,引领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以告知承诺制为基础,形成企业开办便利新示范,包括试点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探索电子营业执照领取统一授权办理、实行“一照多址”“一证多址”“一业一证”改革等内容;依托自贸组团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智慧政务样板间,重点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围绕演出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等行业展业需求,全方位提速审批效率;共3条措施。
三是突出先行先试,引领土建工程全环节改革。探索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鼓励自贸试验区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支持对不同类型项目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分类改革试点,包括试点“拿地即开工、交房(地)即发证”、“四证”并联审批等;深化水电气热“一站式”服务创新;共3条措施。
四是突出法治建设,引领高标准投资权益保护。完善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高标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投资退出制度改革,包括创新除名、代位注销,实施企业注销“一次办”等;共3条措施。
五是突出特色精准服务,引领投资促进体系创新。包括创新招商引资新模式;优化全周期投资服务体系,在自贸试验区各组团高标准推行“管家式”服务;构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等;共3条措施。
六是突出跨部门协同,引领企业出海护航体系夯实。包括以自贸试验区为试点深化“走出去”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境外投资备案效率,对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相关证书;完善“走出去”专业服务平台,搭建多层级渠道双向投资促进机制等;共2条措施。
七是突出辐射带动,引领全市和京津冀新一轮改革开放。包括推动一批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创新举措拓展到全市;谋划一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举措等;共2条措施。
八是突出制度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包括强化与投资自由便利相匹配的安全制度体系、在金融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形成“北京示范”等;共2条措施。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