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按照工信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于4月2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应为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北京市有相关设备生产。
2.加强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请本市已公告企业于4月21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已公告企业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孔志钢;电话:5557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