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5号)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领域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就业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部门7个,分别是综合部、运行监测部、服务体系管理部、投融资服务部、“专精特新”企业服务部、重点企业服务部、市场拓展和咨询培训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1人,实际35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3417.5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341.78万元增加75.7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人员。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417.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7.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4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04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13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13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3417.6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395.78万元增加21.88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人员。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9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8.78万元增加47.53万元,增长4.1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21.3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247万元减少25.65万元,下降1.1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18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3万元,其他支出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18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中小企业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3.2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中小企业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21.35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共计23.7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共计347.46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